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会计应该怎么核算?
发布日期:2021-02-2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陈述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组织编写了《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协助企业更好享用政策红利,持续激起企业创新活力。
一、享用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会计核算要求
企业需求关注的是,财税〔2015〕119号文件对研制费用会计核算提出了若干要求:
1.遵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应依照国家财政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制开销进行会计处理。
2.设置研制开销辅佐账:对享用加计扣除的研制费用,按研制项目设置辅佐账,精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制费用实践产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制活动的,应依照不同研制项目别离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制费用。
3.研制与出产别离核算:企业应对研制费用和出产经营费用别离核算,精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开销,对区分不清的,不得实施加计扣除。
97号布告为指导企业设置研制开销辅佐账做了细化规则,以协助企业防范相关风险:
1.研制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制开销辅佐账,由企业留存备查。
2.企业可参照97号布告所附样式,设置研制开销辅佐账、编制研制开销辅佐账汇总表。
3.年底汇总分析填报研制开销辅佐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政会计陈述》的一起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共用的人员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会计核算要求
有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从事研制活动的人员一起也会承担出产经营管理等职能,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一起也会用于非研制活动,财税〔2015〕119号文件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制费用不再强调“专门用于”。为有用区分这类景象,企业应对此类人员活动情况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践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实践工时占比等合理办法在研制费用和出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三、协作研制项目会计核算要求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则,企业共同协作开发的项目,由协作各方就本身实践承担的研制费用别离核算加计扣除。企业共同协作研制的项目,由协作各方依照《企业(协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经挂号的《技术开发(协作)合同》分项目设置《协作研制“研制开销”辅佐账》,就本身实践承担的研制费用依照会计核算要求分项目核算,并依照研制费用归集范围别离核算加计扣除。
四、研制费用的核算须做好部分间和谐合作
研制费用的核算需求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如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求的留存备查材料,触及公司抉择、研制合同、会计账簿、相关科技成果材料等等,因此需求企业研制、财政等各职能部分密切合作。如果各部分不能有用合作,导致相关材料、会计凭证不全,记账不完整,会影响到研制费用的核算以及优惠政策的享用。
五、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用加计扣除政策
依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则,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施查账征收并能够精确归集研制费用的居民企业。按核定征收方式交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用此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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