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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认定后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1-02-24

  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软件企业。那么软件企业认定后的税收优惠政策你了解吗?


  一、双软认定申报的范围与条件是什么


  “双软认定”指的是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也就是说享受税收优惠的软件企业是有界定条件的,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软件生产企业或软件产品要经过认定机构的认定,认定的条件是:自行开发,从事软件开发的人员占企业员工的总数必须在50%以上。开发经费占年软件收入8%以上,年软件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收入的50%以上,达不到指标,就不能视为软件企业。


  二是国家对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并不适用于硬件。对软硬件兼营的,企业必须自行划分清楚,混合核算的。视同硬件看待。除了大通天成上述条件外,大通天成告诉各位,一般软件服务企业还须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职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软件企业认定后享受的营业税优惠政策是什么样的?


  大通天成告诉各位,软件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国家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在北京、南京、无锡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对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010年7月1日至本通知到达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在2010年内抵减不完的予以退税。


  三、软件企业税收优惠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样的


  1、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四、软件企业认定后还有以下三个方面可以享受优惠


  1、进行技术转让时,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企业为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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